全市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市民政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2021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2021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均需参加2021年度检查。
二、年检时间
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年检内容
(一)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
(二)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
(三)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及开展党的活动情况;
(五)依章程换届及开展活动情况;
(六)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
(七)财务管理情况;
(八)参与乡村振兴情况等。
四、年检程序
(一)搜索。百度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在首页下部“特色服务”栏目,按照社会组织年检类别选择“对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
查”或“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对话入口。
(二)登录。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后,选择法人用户登录,账号为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密码为原年检密码(忘记密码的可通过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找回)。如法人用户登录时提示“此账号不存在”,须先使用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注册自然人用户(注册过程中提供的手机号码必须是实名申请的手机号码),然后再使用社会组织登记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注册法人用户。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具体操作可详细观看“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培训视频”(http://mzt.hubei.gov.cn/ywzc/shzz/bszn/shtt/bgxz/202004/t20200423_2239884.shtml)。
(三)填报。进入年检系统后,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填报前先核实基础信息,按照要求进行修正)。填写完成后提交网上审核(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才能转入民政部门审核流程),审核未通过的,退回重新补充填写。
(四)报送材料。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网上审核通过后,应向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2021年度)》;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3、《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年检结论
(一)年检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二)年检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被确定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对逾期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依法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活动异常名录”。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或年检发现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六、有关要求
(一)全市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填写《年度报告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报送年检材料。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履行职责,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722-6238701
联系人:杨前亮
广水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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