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的公告
为方便群众反映我市养老机构在日常管理、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现将广水市民政局受理投诉举报途径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
发现我市养老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举报人可以投诉举报:
(一)实际开展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涉嫌无证无照经营的;
(二)养老机构存在虐老、欺老问题的;
(三)养老机构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等涉及养老诈骗行为的;
(四)养老机构场所安全不达标、隐患治理不到位、设施陈旧、维护养护不及时问题;
(五)公办养老机构非法侵占、骗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物问题;
(六)公办养老机构降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标准,克扣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等问题;
(七)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等其他问题;
(八)公办养老机构虚报人数、虚列名目、虚开发票等,套取、骗取财政资金问题;
(九)养老机构存在其他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或危及老年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广水市民政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广水市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0722-6238351
投诉举报地址:广水市民政局三楼养老服务股(广水市应山街道广安路35号)
来电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广水市民政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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