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救灾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6-24
  • 信息来源:广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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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多次遭遇强降雨,部分区域发生洪涝灾害。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汛抗洪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到防汛抗洪救灾中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保障防汛抗洪救灾期间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密切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各级食药安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防汛抗洪救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生猪等畜禽产品检疫检测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防止灾区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强化监管,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检查灾区餐饮店、集贸市场、副食店和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的质量安全。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生熟食品分开、餐饮具消毒等卫生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行为。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要严格监控,严禁使用污染发霉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严控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销售。对可疑的高危险性食品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减少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隐患。要对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将受灾害影响的药品作为检查重点,切实保障良好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宣传,增强防灾意识。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要教育灾区食品经营者和群众不经营、不食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以及来历不明的食品,做到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食品接触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容器。要广泛宣传饮水要烧开煮沸,不要饮用生水。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五、严格值守,提高处置能力。要加强防汛抗洪救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沟通和工作督查督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充分做好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查明原因,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期间的信息报送和资料收集,建立完善监管记录和防汛救灾工作日志及工作档案。重要工作信息要及时按程序上报,对迟报、漏报或瞒报的单位和负责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联系人:张大威宋谊

  电 话:0722-6241907,6239455(传真)

    QQ邮箱:562099967@qq.com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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