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2-19
  • 信息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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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食药安办文〔2016〕19号

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且间隔时间较短。为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注重“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期,也是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统筹安排,抓好“两节”期间各项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强化预测分析、监督检查和市场排查,深入查找、及时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对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广场等节日聚集活动场所及年夜饭供餐单位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农家乐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依法处置。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初级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基地、场)、生猪屠宰场、生产记录档案是否完整、产地准出制度是否落实;检测室是否建立、检测记录是否完整;农业投入品门店是否建立了购销台账、农药使用告知制度和实名制购买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销售违禁药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热销食品和节令性食品监督检查。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强化综合治理,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糕点、调味品等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可追溯。监督企业开展自查,并对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有效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粮油质量安全,全面梳理粮油质量安全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要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严把原粮质量关,防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四)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以城乡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中型以上餐馆、年夜饭供餐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接待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防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交叉污染等情况的发生。

  (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简称药械;下同)、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按照药械、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要求,做好“两节”期间药械、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药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排查、化解生产安全隐患。以药械经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为重点对象,以销售产品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各种记录、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为检查内容,切实加大对药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对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对风险大、影响广的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防范群体性危害事件发生。

  (六)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及各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和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采取措施,及时处置。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坚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宣传教育科学引导

  (一)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重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实施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售卖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和媒体披露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问题核查工作,加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宣传的作用,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监管动态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违法案例等形式,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人心,企业诚信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三)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热点,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和科学饮食用药。鼓励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食品药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做好值守,妥善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行“首报负责制”,对突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要反应迅速,按照《广水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

  办公室电话:6241907传真:6239455

  联系人:张大威电话:138****6315

  宋谊电话:139****3083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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