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食药监文〔2017〕7号
广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广水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职尽责“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局,各镇(办)食药所,机关各科室:
现将《广水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职尽责“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广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0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广水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职尽责
“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方案
根据《广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履职尽责的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在全市系统开展“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争创一流业绩,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队伍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产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干部“五进”活动。组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级干部职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五进”活动,切实加强帮扶指导,努力破解食品药品安全难题,全力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
1.局长进基层。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查和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选择辖区内2-3个所作为联系点。
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决策部署、法规政策、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情况、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状况、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研究破解重难点问题的措施。对基层反映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拿出方案,及时加以解决。
2.所长联百家。全市2个稽查局及17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分别选择5个单位、5家企业(共10个食品药品监管对象)作为联系点。其中,每位局长/所长选择一个农村诊所、学校小食品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集贸市场作为单位联系点;选择一个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组织或个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社区药店、食品小摊贩、乡镇(街道)农贸市场(超市)作为企业联系点。
每名局长/所长要与10个联系单位(企业)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长效机制,通过调查摸底,切实解决联系单位和企业的相关具体问题。每名局长/所长走访调研联系单位(企业)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至少解决1个具体问题。
3.干部帮千户。充分发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110多名干部职工的作用,每名干部职工都要帮扶2-3个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一对一”帮扶信息库,打通服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最后一公里”。
要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查找风险源头;深入社区,了解民众饮食用药安全诉求;深入学校,查找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隐患;深入企业车间,了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风险。督促采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措施,努力破解制约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药品科普知识。
(二)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治“四大”行动
1.开展大走访行动。紧紧围绕强化监管、提升服务,开展走访行动,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促进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政策法律在一线落实、风险隐患在一线排查、矛盾问题在一线化解。(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
(1)走访群众。进村入户,建立走访民情台账,撰写民情日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全市各级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
(2)走访行政相对人。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意识,倾听行政相对人对监管执法的意见建议,改进执法方式,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走访“两代表一委员”。采取主动上门汇报、座谈交流、邀请参加活动、提案建议办理回访等多种形式,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对监管工作和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走访基层一线。局领导干部要改进工作作风,与基层干部结对结亲,听取他们对监管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2.开展大宣传行动。以强化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紧紧围绕“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内容,加强宣传引导,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局法制科)
(1)主题宣传。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
(2)典型宣传。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在“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正面宣传的激励作用。
(3)警示宣传。通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案例,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曝光失职失责的反面典型,发挥反面宣传的警示作用。
(4)科普宣传。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科普基地建设,传播科普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5)特色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与网民的在线互动交流,对外展现食品药品监管新业绩、新亮点。
3.开展大检查行动。全面贯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工作要求,按照“企业自查、随机抽查、全面检查、上级督查”四个步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行动。(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综合科、市场科、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行政审批科)
(1)风险隐患排查。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等方法,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逐条整改、逐项销号、不留后患。
(2)体系检查。对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注射剂、疫苗、生物制品等高风险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质量安全体系实施“全面体检”。
(3)飞行检查。以实施有因检查为重点,对监督抽检、舆情反馈、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向社会公开飞行检查结果。
(4)跨区域交叉检查。建立“市局统筹组织、乡镇交叉检查、两级共管联动”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市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4.开展大整治行动。按照“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整治在实、查处在严”的要求,结合风险监测数据、日常监管痕迹、抽样检测结果、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坚持面上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达到“整治一类问题、规范一种行为、建立一项制度”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综合科、市场科、行政审批科、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
(1)食品安全大整治。重点整治“三小”无证生产经营、学校食堂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农药、兽药、抗生素、禁用化合物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药品安全大整治。重点整治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药品购销证票账货款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品广告虚假宣传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3)保健食品安全大整治。重点整治标签违法、违法会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保健食品广告虚假、价格虚高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工商、物价部门查处。
(4)化妆品安全大整治,重点整治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经营、非法标签等违法违规行为。
(5)医疗器械安全大整治。重点整治利用合法证照作掩护,参与生产假冒、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规格型号的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市系统要按照市局《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活动,切实将活动作为强化履职尽责的重要载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监管与服务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抓紧抓实。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始终抓在手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搞好统筹推进。要紧扣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做到快部署、真落实、勤检查、严考核。要将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与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交流、大比武、大考核“五大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良性互动、统筹推进,共同发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认真按照“五进”和“四大”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工作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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