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潭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三潭”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9日抽自湖北三潭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三潭”饮用水,抽样编号为SC20420000488700518,经检验,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0年7月17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20SP3243),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20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当事人该批次饮用水共生产420桶,至案发时各地经销商已经全部销售,规格为每桶18.9L,每桶成本价4元,批发价4.5元,货值金额1890元,获利21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21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共计5210元,上缴国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