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37)
  • 发布时间:2021-08-19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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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乐卖特购物中心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4日抽自广水市乐卖特购物中心销售的豇豆,抽样编号为NCP21421300471700016,经检验,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5月12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021农0078),执法人员于2021年5月1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豇豆共购进5公斤,每公斤进价8.40元,销售价格为每公斤10.96元,货值金额54.8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其违法所得为54.8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54.80元,并处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0054.8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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