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3日抽自广水市个体工商户赵春林销售的油炸麻花,抽样编号为DC22421300482031226,经检验,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2年6月30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222202012),执法人员于2022年7月7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油炸麻花当事人共加工4公斤,销售价格为30元/公斤,在网上销售了3公斤,剩余1公斤当事人家人食用了。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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