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88)
  • 发布时间:2024-01-10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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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刘启伟蔬菜商行销售的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4日抽自广水市刘启伟蔬菜商行销售的小米椒,抽样编号为XBJ23421381486938735,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3年10月18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12023I5694),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小米椒共购进25公斤,进价为7元/公斤,销售价为9元/公斤,货值金额225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225元,作出了对当事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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