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刘启伟蔬菜商行销售的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4日抽自广水市刘启伟蔬菜商行销售的小米椒,抽样编号为XBJ23421381486938735,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3年10月18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12023I5694),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小米椒共购进25公斤,进价为7元/公斤,销售价为9元/公斤,货值金额225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没收违法所得225元,作出了对当事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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