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106)
  • 发布时间:2024-07-01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 【字体:

广水市郝店兴得干货店销售的桂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5日抽自广水市郝店兴得干货店销售的桂皮,抽样编号为XBJ24421381484332227,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4年4月24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CCIC12403727),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2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桂皮共购进了6公斤,进价为35元/公斤,销售价为50元/公斤,至案发时已销售4.07公斤,货值金额203.5元;查封扣押1.93公斤予以没收并销毁,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3.5元,上缴国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