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130)
  • 发布时间:2024-12-23
  • 信息来源:广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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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轻工商贸有限公司应山府店销售的桂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9日抽自广水市轻工商贸有限公司应山府店销售的桂皮,抽样编号为XBJ24421381484342342,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4年9月29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CCIC12418045,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桂皮共购进3公斤,进价46元/公斤,销售价50元/公斤,货值金额150元,至案发时已全部销售。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并处罚款10000,罚没款共计1015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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