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应山颐和酒店自行消毒的白色碗和盘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9月6日抽自广水市应山颐和酒店自行消毒的白色碗和盘子,抽样编号为XBJ24421381484342127、XBJ24421381484342128,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4年9月27日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单编号:CCIC12417843、CCIC12417842,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白色碗和盘子属酒店自行消毒的餐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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