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轻工商贸有限公司时代店销售的鲜活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4日抽自广水市轻工商贸有限公司时代店销售的鲜活泥鳅,抽样单编号为XBJ25421381487248115,经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12日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编号:J2025319808),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13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编号:广市监督检查鉴结〔2025〕054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复检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经核查,该批次泥鳅共购进5公斤,进价是18元/公斤,销售价是29.8元/公斤,至案发时已销售3.56公斤,报损1.44公斤,货值金额106.08元。当事人履行了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其整改,作出了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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