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规则
1、比赛历时5小时。
2、开赛前参赛运动员抽签选位比赛(全程必须在有钓位号处作钓)。
3、所有参赛运动员听从裁判口令,比赛前十分钟进入赛场。
4、参赛运动员个人参赛禁止陪同人员入场。
5、参赛选手钓具自备,比赛只能使用一根竿子,竿长6.3米(含)以下(正负3厘米),线组全长不超竿长30厘米,限2枚以下钩子作钓,饵料自备,添加剂不限制,不得使用红虫、拟饵及有毒有害的饵料。
6、参赛选手的垂钓区域是钓位的正前方范围,远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中线,抛杆不得影响相邻选手每个。
7、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不允许手抛打窝;参赛选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中途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辅助装备;不得使用失手绳。
8、参赛选手完成称重后,将所有鱼获放回鱼池。
9、如有成绩相同,依据单尾重量排名。
二、处罚
(一)比赛中出现违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
(二)以下行为裁判将给予警告1次
1、抢先入场;
2、抢先作钓;
3、带非比赛人员进场;
4、其他不服从现场裁判指挥的行为。
(三)以下行为,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并不予退款
1、在成绩上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
2、违规使用钓具、钓饵且不听警告;
3、在比赛期间,以任何方式夹带及串鱼的行为;
4、不服从安排、肆意扰乱比赛正常进行;
三、安全与保险
1、参赛选手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在比赛期间,要服从组委会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参赛选手要正确判断自身的竞技状态,建议在报名参赛前进行规范的身体检查,在比赛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应主动退出比赛,并与组委会联系;
3、参赛运动员,在参赛前后的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
4、比赛选手自行购买人身意外险;
四、不可抗力
1、如遇雷雨、大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影响,裁判委员会可在赛前、赛中暂停、结束或中止比赛;
2、突发状况,比赛时遇比赛规则中未定状况,由裁判组协商解决,并由总裁判长最终裁定。
五、本次活动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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