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水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 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3-05-30
  • 信息来源: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一、起草背景

20224月11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健全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经验做法,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贯彻落实好湖北省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我市爱国卫生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爱卫办牵头起草了《广水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依据《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22〕1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广水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为改善卫生环境,倡导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危害健康因素,预防和控制疾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而开展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包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环境卫生治理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工作。《广水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共分为5大部分24条内容:第一部分是总则(1-4条),内容包括制定依据、实施范围和实施原则;第二部分是工作职责(5-10条),明确了市爱卫会成员单位、爱卫会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的爱卫工作职责;第三部分是管理和规范(11-18条),明确了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治、控烟、爱国卫生活动月、基础卫生设施、饮用水安全、油烟污染防治、施工污染防治等工作要求;第四部分是法律责任(19-22条),明确了单位和个人配合爱国卫生工作的义务、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举报与受理、爱卫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第五部分是内容补充(23-24条),明确了本条例的解释单位和施行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