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以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遵循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本系统及二级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督局及相关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6)必要时协调地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运丹
副组长:谢申利、王丹
成 员:杨锋、黄波、耿洪兵、张国红、程型国、周增光、占小强、殷忆宁
3、安全领导小组内设综合协调组、救援组和后勤组
综合协调组:
(1)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拟订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和保障方案。
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
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组成人员;杨锋、黄波、耿洪兵、张国红、程型国、周增光、占小强、殷忆宁
救援组:
(1)主要职责
具体制定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迅速查明重、特大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统一指挥施救队伍;
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承办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组成人员:杨锋、黄波、耿洪兵、张国红、程型国、周增光、占小强、殷忆宁
后勤保障组
(1)主要职责
及时通知公安、武警官兵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协助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
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信设备;
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
承办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组成人员杨锋、黄波、耿洪兵、张国红、程型国、周增光、占小强、殷忆宁
三、平时应急准备
1、我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对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实行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对隐患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率。
2、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保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事故信息及时传递,以便实施有效救援。
3、加强对全体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特殊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实行新上岗职工岗前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并完善我局生产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四、应急救援处理
l、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报我局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部门。
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值班室设在我局办公室,电话:6232268.
2、我局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特点、性质和严重程度,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事故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的问题、联系电话等情况,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紧急求助有关部门救援人员赶到事故现场。
3、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4、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按安全生产监督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广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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