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发布时间:2020-07-29
  • 信息来源:广水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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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我局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应对城市突发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保障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城市广告、环卫、市政、园林等设施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建城区内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城市广告、环卫、园林、垃圾填埋场突发破坏事件时的预警响应工作。

(四)自然灾害事件分类

城市管理自然灾害。主要包括:高温曝晒、低温冷冻、冰雹、暴雨、暴雪、狂风、沙尘暴、干旱、水灾、火灾、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五)自然灾害事件分级

根据城市管理突发自然灾害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情况和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三个等级:特别重大(I级),预警信号为红色;重大(Ⅱ级),预警信号为橙色;较大(Ⅲ级),预警信号为黄色。根据对灾害信息的监测,当达到预警级别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启动相应预警。

1、特别重大城管突发事件(I级):指我市城区内,发生高温曝晒、低温冷冻、冰雹、暴雨、暴雪、狂风、沙尘暴、干旱、水灾、火灾、重大生物灾害等严重自然灾害,对全市范围内绿化植物将造成严重危害的,性质特别严重,事态发展难以控制,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等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由城管执法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预警。

2、重大城管突发事件(Ⅱ级):指我市城区内,发生大雨、大雪、大风、高温、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及其它自然灾害,性质严重,事态发展可控性不强,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等重大的突发事件,由城管执法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

3、较大城管突发事件(Ⅲ级):指我市城区内,发生在一个区域范围内,事态发展可控性较强,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等及较大的突发性事件,由城管执法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

(六)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护人员安全和城市管理作为城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应急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城管执法局党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我市城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局各二级单位负责处理本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发生城市管理突发事件时,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城市管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4、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城市管理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各类城市管理突发事件要及时分析和预警,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二、应急指挥机构

(一)成立广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机构如下:

1、指挥长:

王斌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2、副指挥长:

朱明雄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传福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龚维锋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贵斌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成员:

陈华伟   城管执法局第一大队大队长  

岳  强   城管执法局第二大队大队长  

毛庆章   城管执法局第三大队大队长  

余国武   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大队长  

肖  猛   园林局副局长              

彭  勇   城管执法局长岭分局局长    

魏  俊   城管执法局第一环卫所所长  

夏增辉   城管执法局第二环卫所所长  

董守坤   城管执法局市政园林绿化股  

4、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由蔡梦昆同志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二)局属各单位防灾准备

1、局属各单位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方案,成立应急队,配备应急设备,队长由各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在自然灾害面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生产、生活照常进行,遇有紧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2、局属各单位应当制订本单位防御自然灾害的具体应急

处置预案,并报城管执法局备案。按各自管理范围和职责自然灾害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并积极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经费准备

根据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加强对自然灾害应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二)技术准备

建立自然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为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依托相应的自然科研机构,建立相关的自然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三)社会宣传与动员准备

日常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自然灾害预警及防御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自然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灾害发生时积极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四)培训和演习准备

局属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自然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习。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局应急指挥部与市政府应急平台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及时掌握影响城市管理的自然灾害信息,熟悉其发生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灾害防御措施,指导灾害应急防御工作。局属各二级单位应及时将与本单位有关的自然灾害信息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自然灾害多发季节、时段密切注意气象预报等信,及时报告;对于大风、暴雪等严重影响的灾害应提前48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级别及启动

按照自然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三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根据对灾害信息的监测,当达到预警级别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预警。

(三)火灾预防

火灾发生具有不可预测性,各二级单位应在火灾多发季节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应立即组织救援并上报情况。

各二级单位成立火灾预防组,组长由各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管辖范围内火灾预防工作;火灾发生后各单位一方面进行紧急扑救工作,一方面将受灾情况、救助进程及时汇报给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四)防汛工作

进入汛期后,各二级单位应做好充分防汛准备,检查防洪设施、防汛物资,及时上报情况。应山河、护城河、垃圾填埋场为防汛重点单位。

园林局、一环卫所、二环卫和市政要成立防汛小组,负责橡胶坝的调度开启及维护管理工作和垃圾填埋场的排水工作,组长由各单位负责人担任。进入汛期后,组织人员24小时值守,注意观察市区积水情况及河道内水情变化,险情出现后,一方面组织队员进行抢险工作,另一方面及时对险情和受灾情况进行上报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局属各单位为主。灾害发生后,市城管执法局及各二级单位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设施等财产损失。

(一)应急发布与解除

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监测信息,分析危害的程度与发展趋势,报告市城管执法局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与解除。

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发布灾害等级和宣布解除。

(二)分级响应程序

按自然灾害对城市管理及社会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自然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响应等级,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1、Ⅰ级响应(红色):

(1)灾害损失情况

a.全区范围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高温热浪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因灾造成垃圾填埋场不能正常排水堵塞;

---因灾造成城区低洼路段积水;

---因灾造成大型乔木受损在1000株以上;

---因灾造成园林绿地受损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

---因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上。

b.对敏感地域、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域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c.市城管执法局决定的其它事项。

(2)启动程序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当达到Ⅰ级自然灾害红色预警时,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第一时间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决定进入Ⅰ级响应,并向市政府报告。

(3)响应措施

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a.市城管执法局召开灾情会商会议,对灾区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b.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入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中心,实行联合办公,进入24小时应急状态。

c.各二级单位要迅速响应,摸清受灾情况,按管辖范围迅速抢险救灾,并马上向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d.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个应急组,全力以赴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e.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所有应急队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按指令到重点位置集结待命.当发生狂风暴雨灾害时,致使树木断枝、倾倒,影响交通人身安全,要马上组织清理。特别是出现雪灾时,要每人负责500米路段,立即清理树上积雪,尽量减少树木损伤。

f.灾情发生12小时内,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率有关负责人赴受灾区域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g.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9时前向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编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救灾工作报告》,报送市政府。

h.及时调拨救灾款物,落实市城管执法局抗灾救灾的指示。

(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出

终止建议,局长复核后,由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决定终止Ⅰ级响

应,并向市政府报告。

2、Ⅱ级响应(橙色):

(1)灾害损失情况

a.全区范围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高温热浪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因灾造成垃圾填埋场不能正常排水堵塞;

---因灾造成城区低洼路段积水;

---因灾造成大型乔木受损在500株以上;

---因灾造成园林绿地受损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

---因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5以上。

b.对敏感地域、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域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c.市城管执法局决定的其它事项。

(2)启动程序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在当达到Ⅱ级自然灾害橙色预警时,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第一时间向局长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局长办公会决定进入Ⅱ级响应。

(3)响应措施

由局长统一组织、领导抗灾救灾工作。

    a.局长主持灾情会商,对灾区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                           

定。

b.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入自然灾害救

助应急指挥中心,实行联合办公,进入24小时应急状态。

c.灾害涉及的局各二级单位要迅速响应,实施防护和救援措施,并及时向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d.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各救援组,全力以赴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e.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所有应急队充分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物资全部装车,人员全部在岗。接到救灾命令后,所有应急队携带必需装备和物资在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实施抢险救灾。

f.灾情发生12小时内,市城管执法局领导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受灾区域指导救灾工作。

g.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每日9时前向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编发《救灾工作报告》,报送市城管执法局。

h.及时调拨救灾款物,落实市城管执法局抗灾救灾的指示。

(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出终止建议,向局长报告,由局长办公会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3、Ⅲ级响应(黄色):

(1)灾害损失情况

a.全区范围内,发生水旱灾害,冰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高温热浪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因灾造成垃圾填埋场不能正常排水堵塞;

---因灾造成城区低洼路段积水;

---因灾造成大型乔木受损在100株以上;

---因灾造成园林绿地受损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

---因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2以上。

b.对敏感地域、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域等特殊情况,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c.市城管执法局决定的其它事项。

(2)启动程序

当达到Ⅲ级自然灾害黄色预警时,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第一时间向局长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由局长决定进入Ⅲ级响应。

(3)响应措施

由分管副局长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a.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开展下列工作:及时与成员单位沟通灾害和灾情信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灾情会商,分析救灾形势、研究救灾手段、落实救灾措施。

b.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股室和各二级单位取消休假和一般性出差,立即组织现场指导组、技术组、物资组、宣传组等,全力以赴开展救灾救助工作。

c.灾害涉及的局二级单位要迅速响应,并向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d.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所有应急队停止人员休假,人员全部在岗,不得擅自离岗,检查补充物资,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接到救灾命令后,所有应急队携带必需装备和物资在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实施抢险救灾。

e.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迅速派出由市城管执法局分管副局长带队赶赴灾区慰问灾民群众、核查灾情数据、了解救灾情况、掌握灾区需求,指导灾区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

f.及时调拨款物。根据灾情报告,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局救灾资金应急救助方案,按照应急救助工作程序及时将救灾资金下拨。监督基层应急救助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使用情况。

g.保障信息准确。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2小时与受灾区域成员单位联系一次,必要时可直接与受灾地灾情信息员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救助工作动态。编发《城管灾情快报》,及时报送市城管执法局,并转发有关成员单位。

(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出终止建议,由主管副局长复核后上报,由局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三)信息共享和处理

局机关相关股室室、各二级单位应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2小时内初报灾情,6小时内上报重要灾情,24小时内上报调查的详细灾情。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四)值班通信

灾害发生时局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五)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请市自然灾害应急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

(六)基本应急处置

1、自然灾害发生后,局相关股室室、相关二级单位应当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避险,努力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2、城管执法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各种信息平台,跟踪全市范围内自然灾害对城市管理损害情况,监控和接收自然灾害信息。根据已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自然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3、各单位应急队除按照要求组织本单位责任范围内应急救灾外,应当服从城管执法局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首先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七)灾害调查与评估

灾害发生后,相关各单位负责组织自然灾害评估。自然灾

害评估结果及时报应急指挥部。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城管执法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况,及时修订。

(二)奖励与责任

1、奖励:对在自然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责任:城管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城市管理突发事件责任界定,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的领导、分管业务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对城市管理突发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本预案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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