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水路交通应急预案
  • 发布时间:2024-12-27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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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广水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水路交通事故、水路遇险、水路恐怖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遇险快速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减少事故损失,科学指导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广水市通航水域内发生的一切涉及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立广水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组长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其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为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分管安全领导担任,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上级突发事件应办公室汇报突发事件相关情况,及时寻求医疗、治安救助等等。()突击队。由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协调,库区相关乡镇村组、船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组成。负责抢险救助的调度指挥,组织抢险救助船对遇险遇难船舶和人员实施救助。根据施救距离的远近、天气情况、救助船舶抗风能力,协调调度增派船舶。三、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救援中的主要职责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水上交通遇险事故的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的上报,负责紧急调度指挥出事水域附近和过往船舶参加应急救援,负责协调、请求上级调度其他区域用于应急救援的船舶及物资、器材,负责发布与险情相关的航行警()告,负责事故水域的交通管制和调查工作。其他相关(公安、渔政、卫生、民政、人武)部门在上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相应处置工作。四、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广水市行政区可通航水域、客流量集中的码头,易发生客船、客渡船、高速客船、旅游船险情;()广水通航密集区,易发生船舶碰撞、风灾等险情。

五、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应急救援体系1、专业救助力量:争取广水市武警消防大队救助;2、非专业救助力量: (1)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渔业等部门; (2)事件发生地的; (3)渔业生产单位等单位。()应急救援的演练。日常训练原则上在单位内自行安排。市政府组织的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由上级部门组织协调,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参与。六、应急救援物资和船舶1、专业救助船舶:广水市无专业救助船舶;2、非专业救助船舶: (1)公务船舶。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渔业等部门所属公务船。(2)生活用船。七、事故(险情)报告()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值班室报告(电话0722-6710336)()渔船发生险情立即向市水产局报告。()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3事件原因、性质;   4事件水域的天气情况;   5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简要经过;   7事件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式。()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广水市交通局、随州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值班室报告并立即组织本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八、事件应急救援  (一)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对事件进行初步了解和评估,将险情报告广水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并通知相应救助力量所属的值班待命船赶赴现场实施搜救行动。()根据救援需要,按照就近、高效的原则,及时通知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渔政等单位派出公务船参与搜救;通知路径事故发生地附近的过往船舶参与搜救;通知辖区船舶参与搜救;指定合适的场所或救援船舶为现场指挥,负责统一协调、指挥现场的救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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