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食药监药罚【2016】第11086号
  • 发布时间:2016-10-20
  • 信息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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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食药监药罚【2016】第11086

案件名称

涉嫌销售劣药案

违法企业名称

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广水市普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梅伯全

违法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169月7日,广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水市普仁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方店药店销售的“颈康胶囊”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编号:43270084,生产单位: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0151202,国药准字Z20090844,规格:每粒装0.3克),经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为不符合规定,检验报告编号:20160632.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和期限

自愿履行罚款人民币两万零八百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和日期

广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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