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1】3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各地各幼儿园上报的2022年春季贫困幼儿资助需求数据,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我市2022年春季共需资助贫困幼儿1454人,资助标准500元/每生/每学期。现将具体资助人员名单和资助金额公示如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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