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1.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平
3.职责权限: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行政执法
4.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5.执法类别: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行为
6.执法区域:广水市行政辖区内
7.办公地址: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应广大道特66号
8.咨询监督电话:0722-6622866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
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事项 | 执法依据 | 审核内容 |
1 | 行政检查 | 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处理投诉和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行政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五)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六)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七)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2 | 行政处罚 | 对招标人场外交易或规避招标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条、第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3条、《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8条、第19条。 | |
3 | 行政处罚 | 对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7条,《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21条。 | |
4 | 行政处罚 | 对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5条,《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38条。 | |
5 | 行政处罚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1条、第72条,《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38条。 |
三、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4.《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四、行政执法人员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证件编号 | 执法 区域 | 执法领域 |
1 | 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张晚方 | 男 | 171****9001 | 广水市 | 公共资源交易 |
2 | 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袁绍清 | 男 | 171****9002 | 广水市 | 公共资源交易 |
3 | 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程阳 | 男 | 171****9003 | 广水市 | 公共资源交易 |
4 | 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邹君茹 | 女 | 171****9005 | 广水市 | 公共资源交易 |
5 | 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刘桂明 | 女 | 171****9006 | 广水市 | 公共资源交易 |
6 | 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付忠玉 | 女 | 171****9007 | 广水市 | 公共资源交易 |
7 | 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杨晓梦 | 女 | 171****9009 | 广水市 | 公共资源交易 |
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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