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4-26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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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公管委发〔20233


关于印发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创建工作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2023426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

改革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营商发〔20223号)和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先行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鄂公管文〔20222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进程,形成部门联动执法合力,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效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巩固成果、提升质效,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措施落实落地、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做深做实,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五统五联”综合监管改革,整合一支执法队伍,建立一个智慧平台,完善一套制度,形成“办公联席、力量联合、信息联通、检查联动、案件联办”的工作格局,实现由部门分散监管向部门联动监管职能转变,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交易市场,不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统一监管机构,实现办公联席。整合综合监管机构和行业监管部门专业力量,建立联席办公机制,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成立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领导小组下设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管办),在市政数局挂牌办公,并启用相应印章,监管办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

1、明确事权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发改、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行政监督部门及综合监管部门招投标领域监管职能整合至市监管办,监管办负责编制事权清单,实现权、责、事集中统一。

2、业务归口办理。监管办集中受理全招投标领域投诉举报事项,统一开展执法检查、统一案件办理,解决投诉举报多头、执法检查频次高、案件办理效率低等问题

(二)统一监管队伍,实现力量联合。综合监管机构联合行政监督部门,建立相对固定的执法人员库,整合执法力量,统调配使用。

1、统筹执法力量。发改、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投诉举报统一受理、分类处置,实现“一站式”办公

2明确职责分工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参与“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处理出现的举报、投诉或交办件,处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队伍建设。监管办对抽调人员统一培训考核、统一调配使用,制定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组织建设、形象建设、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质、管理水平、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统一监管平台,实现信息联通。充分利用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省招标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实施在线监管,建立“标后履约在线监督平台”,打通各部门在线监督“一张网”,全面实现开评标全过程在线监督、在线投诉处理、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互联共享、一网覆盖”,形成“互联网+监管”工作格局。

1、在线实时监管。充分利用“省招标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实时监管功能,实现在线监督“一张网”。在线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各环节实施全流程监督,做到在线反馈、实时记录、全程留痕,预警处理各类问题,实现部门信息互联,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度。

2、在线日常检查。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从项目注册、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评标报告、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等环节合法合规性进行随机抽查,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标后履约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智慧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建立“标后履约在线监督平台”,实现项目施工现场人脸识别、实时打卡和音视频同步记录,凡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纳入该平台统一管理,保障项目标前标中标后监督管理的连续性。

4、在线投诉处理。在线依法受理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交的投诉,按照法定职责进行自办、分办、转办,并向投诉人在线反馈办理结果。从收件在线审核、在线受理、调查核实、投诉处理决定审批和送达、归档等方面进行规范。

(四)统一监管流程,实现检查联动。建立联动检查机制,出台《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操作规程》规范检查程序,统一检查标准,避免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

1加强主体监管。联合发改部门严格监督招标人(项目法人)应进必进、应招必招,严格执行项目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应用湖北省统一发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不得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不得随意提高资质等级、增设资质种类及其他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2加大检查力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建立抽查事项清单、抽查项目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房建市政项目不少于交易总数的5%,交通水利农业农村项目不少于交易总数的10%,抽查总数不少于40个项目,对各市场主体逐一进行核查,实现标前、标中、标后执法检查全覆盖。

3联合整改督办。统一联合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及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集中进行会商研讨,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提出完成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改到位

(五)统一监管执法实现案件联办。发挥综合监管、行政监督和司法机关办案资源优势,合力打击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联办案件实行集中会商、分类处置。

1、建立案件联办。充分运用综合监管机构、行政监督部门监管职能优势,实行“一窗受理、集中研判、统一立案、联合调查”,按照行政法定权责不变、行政处罚权属不变的原则,由具有法定权责部门依法依规在行政处罚程序中作出处理决定。

2、规范投诉举报。压缩投诉举报办理时限,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自收件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投诉、5日内是否受理举报的决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30日内办结举报。畅通线上投诉举报渠道,全面实现投诉举报线上受理办结。

3、实现流程再造。梳理市行政监督部门法定权责及职责分工,实现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流程再造,对投诉举报或行政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实行清单管理,统筹案件前期、中期和后期的衔接与协作。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部门交办联合办案流程,严格执行行政层级审批制度。

4、失信联合奖惩。综合运用行政性、市场性、社会性等奖惩手段,对公共资源招投标领域的市场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信用监管,实行量化记分联合惩戒,量化记分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至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并推送到湖北信用平台。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33月至5月)

拟定《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创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晗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陈翠为第一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兰华、易卫、市政数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平为副组长,市公安、发改、住建、财政、水利、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政数、审计、卫健、科技经信、自然规划、城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行政监督部门抽调具备执法资格的业务骨干集中办公,打通行业部门层级壁垒,有效整合执法力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6月至8

制定印发《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法定职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执法人员“大培训、大检查”工作模式,扎实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运用能力,推动信息共建共享,形成“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一网覆盖”监管执法格局,力争实现“四个转变”。

)总结完善阶段20239月至10

深入总结提炼改革经验和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省、市营商办有关专家指导,及时梳理反馈意见,进一步再优化再提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务求取得新的突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按照任务要求,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同时要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能力。

(二)加强统筹调度。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有效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整体联动配合,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改革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共服务、行政监督和市场规范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工作执行情况;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执纪监督﹐对推进工作不力﹑整合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附件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陈 翠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吴兰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易 卫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平 市政数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政数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卫健局、市科技经信局、市自规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数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数局局长担任,市政数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派出具备执法资格的业务骨干组成,具体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对依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三是依法受理招投标领域中出现的举报、投诉或交办件;四是协调处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依法查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五是办公室承办的常规性工作。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4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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