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切实增强政府治理效能,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和公布落实“两轻一免”清单的具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减轻、从轻、不予处罚的规定,对退役军人事务每项行政处罚权梳理研究,细化减轻、从轻、不予处罚的情形,形成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两轻一免”清单。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
本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两轻一免”清单
广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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