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规定,现拟将广水市郝店应山爱尔口腔诊所《诊所备案凭证》撤销有关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广水市郝店应山爱尔口腔诊所信息:
诊所名称 | 诊所地址 | 备案编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广水市郝店应山爱尔口腔诊所 | 广水市郝店镇郝店街中兴路北段 | PDY00728H42138117D2202 | 付抗 | 付抗 |
对上述诊所撤销备案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水市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受理电话: 6265123 6261637
联系地址:广水市卫生健康局政法审批股(广水市永阳大道41号)
邮编:432700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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