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广水市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参照执行《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2021 年修订版),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2021 年修订版).pdf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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