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广水市卫生健康局参照《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和初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湖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和初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pdf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