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市司法局经对各部门上报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进行审核,汇总形成了《广水市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公示。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不得擅自改变、调整,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以及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上级交办等临时性、指令性的监管检查,由于时间紧迫或保密要求而不在检查计划清单范围内的,要在检查活动开始实施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的时间、对象、内容、依据、方式等事项向司法局完善备案手续),并在本部门集中办事场所予以公示。
各部门在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中,要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广水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法办发〔2025〕1号),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制度,推行“预告式”、“联合式”、“分级式”检查方式,规范行政检查程序,统一行政检查文书,严格行政检查结果处理,最大限度避免执法扰企。
附件:《广水市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清单(第一批)》
广水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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