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缓校验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9-22
  • 信息来源: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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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医疗机构因在本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周期内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以下1家医疗机构作出暂缓校验决定。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暂缓校验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机关党委(0722-6383566)

政法审批股(0722-6265123)

名单如下:

序号

机构名单

暂缓校验期

1

广水源生堂血液透析中心

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



广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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