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以及“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6-08-20
  • 信息来源:广水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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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广水市烟草专卖局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参照执行湖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鄂烟法〔2023〕1 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鄂烟法〔2024〕3 号),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湖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鄂烟法〔2023〕1 号)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鄂烟法〔202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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