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公示
  • 发布时间:2026-08-20
  • 信息来源:广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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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就民政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进行公示。

附件:广水市民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广水市民政局 

2026年8月20日

广水市民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业务类型

处罚事项名称

适用情形

处罚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养老

养老机构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处罚

1.主动整改或在民政部门责令改正限期内改正;2.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3.其他符合不予处罚情形的。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警告、责令改正

2

养老

养老机构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处罚

1.首次违反且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主动整改或在民政部门责令改正限期内改正;3.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4.其他符合不予处罚情形的。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警告、责令改正

二、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业务类型

处罚事项名称

适用情形

处罚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养老

养老机构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情节轻微的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如实陈述违法行为;2.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不严重的。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责令改正,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2

养老

养老机构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情节轻微的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如实陈述违法行为;2.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不严重的。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责令改正,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3

养老

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机构宗旨无关的活动,情节轻微的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如实陈述违法行为;2.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不严重的。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责令改正,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三、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无

四、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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