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理人(全称):湖北百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广水市13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马坪镇、长岭镇、郝店镇、余店镇、骆店镇、太平镇、李店镇、关庙镇、吴店镇、蔡河镇、杨寨镇、长岭镇平林村及陈巷镇。
3.工程规模: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约1.88万吨,配套管网共计约322公里(以竣工审计为准 ) 。
4.工程概算投资额: 约 3.69亿 ( 以竣工审计为准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向* ,身份证号码: 4222241971********
注册号: 42******
五、签约酬金
监理酬金(大写):按照发改价【2007】)67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4.996%计取
1.监理酬金: 以竣工审计为准 。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 2018 年 3 月至竣工验收日,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
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2018年 3月23日
2.订立地点:广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四楼会议室。
3.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广水市图书馆三楼
邮政_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
电话: 电话 : 0712-624534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hubeibaish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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