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EPC)已由 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广发改审批服务【2023】5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专项债券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水市人社局、动检、气象、建行等24个小区
建设规模::(1)广水市广办财税、工行、开发公司小区等5个小区24 栋职工楼共 215 户,涉及建筑面积 193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小区院内道路修复改造及道路刷黑 2500 平方米;供水管道改造 1100 米;供电线路改造 1000 米;雨污管网改造 1000 米;供气管道1200 米;房屋公共区域修缮 5000 平方米;配套充电桩、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2)广水市广办土产、外贸小区等5个小区 45 栋职工楼共 420 户,涉及建筑面积 535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职小区院内道路修复改造及道路刷黑4500平方米;供水管道改造2900 米;供电线路改造 2800米;雨污管网改造 3000 米;供气管道 2100米;房屋公共区域修缮10700 平方米;配套充电桩、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3)广水市人社局宿舍老旧小区4个小区 42 栋职工楼共 464 户,涉及建筑面积 41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小区院内道路修复改造及道路刷黑7500平方米;供水管道改造 2600 米;供电线路改造 2700米;雨污管网改造 2800 米;供气管道 2700米;房屋公共区域修缮8500平方米,配套充电桩、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4)广水市十里办事处教师住宅老旧小区2个小区 14 栋职工楼共 221 户,涉及建筑面积 2016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小区院内道路修复改造及道路刷黑5500 平方米;供水管道改造 800 米;供电线路改造1100 米;雨污管网改造 800 米;供气管道 900 米;房屋公共区域修缮2000平方米;配套电梯、充电桩、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5)广水市种子、财保小区老旧小区2个小区66栋职工楼共352户,涉及建筑面积38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小区院内道路修复改造及道路刷黑5200平方米;供水管道改造 1700 米;供电线路改造 1500 米;雨污管网改造 1600 米;供气管道 1900 米;房屋公共区域修缮4700 平方米;配套充电桩、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6)广水市粮油小区老旧小区1个小区 38 栋职工楼共 416 户,涉及建筑面积 38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小区院内道路修复改造及道路刷黑 6000 平方米;供水管道改造 2500 米;供电线路改造 2600 米;雨污管网改造 2300 米;供气管道 2800 米;房屋公共区域修缮 6500 平方米;配套充电桩、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7)广水市麻纺、环保小区老旧小区2个小区28栋职工楼共329户,涉及建筑面积323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小区院内道路修复改造及道路刷黑5500平方米;供水管道改造 1700 米;供电线路改造 1600 米;雨污管网改造 1800 米;供气管道 1700米;房屋公共区域修缮4000 平方米;配套充电桩、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8)广水市动检、气象、建行小区老旧小区3个小区147栋职工楼共269户,涉及建筑面积 231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小区院内道路修复改造及道路刷黑13000 平方米;供水管道改造1400米;供电线路改造1300 米;雨污管网改造1400米;供气管道1100米;房屋公共区域修缮4600平方米;配套充电桩、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对24个老旧小区及片区进行改造,共涉及2686户,涉及总建筑面积266160平方米。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240 (其中:含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25
合同估算价:5478.72万元
2.3其他:1、设计费按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版标准计算,以实际竣工结算价为计费基数,投标报价按比例下浮,下浮率不低于50%。 2、工程图纸须经甲方认可并审查合格。3、工程结算以施工图预算通过财政评审后确定的单价为依据,以甲方确认的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且不超过财评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①参与过1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类似业绩②参与过1项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和1项施工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类似业绩满足以上①或②其中一项即可,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需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录入人员(需提供网络截图),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查询截图或缴费发票),若中标后发现有提供虚假社保证明,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处罚。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班子成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个日历天。严格考勤制度。(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 7 月 22 日至2023年 7 月 2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招标标段根据《关于在省本级开展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的通知》的规定,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公管文[2021]20号),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bidcloud.com)、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水市三环路住建大厦 地址:广水市应山三环路园林局五楼
邮编:432700 邮编:432700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722-6899595 电话:0722-6286822
传真: 无 传真:无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562746621@qq.com
网址: 无 网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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