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7-01-18
  • 信息来源:太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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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发布机制,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现将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612月31日,通过太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1月1 日至201612月31日,我镇政府信息意见箱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二、主要工作措施

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了太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职责,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承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保障制度。我镇建立健全《太平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管理,细化责任目标,加大考核力度,通过太平镇政府网站公开意见箱、信访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仔细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审查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认真撰写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等,各项工作运转如常。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我镇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如实及时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建设、财政执行、审批收费、房屋拆迁、人事管理、民生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三是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是严格保密审查。我镇在信息公开上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确保国家和政府机密不泄漏。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乡镇,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三是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

五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我镇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国家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使其充分认识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自觉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2017年,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回应公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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