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18-01-15
  • 信息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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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广水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办法》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中国广水门户网子栏目中环保局网页上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根据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围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情况通过中国广水门户网站,每周发布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包括AQI日均值、小时值,各项污染物日均值(臭氧为8小时均值)、小时值,空气质量级别、首要污染物等。每月发布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和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二)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我局对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批和验收做到全过程公开。  

(三)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在污染源环境监管过程中制作和获取的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环境监管信息。

(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情况。在中国广水门户网站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加大跟踪督办和问责力度,直至彻底整改完毕。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回应群众关切。

(五)环境应急信息公开情况。督促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开。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公开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澄清事实。

(六)政策解读公开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对政策解读程序和解读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以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要重点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环保政策、用好环保政策。

2017年,我局通过中国广水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48条。其中开展在线访谈1次,解读政策8篇,回应民众关切39条,环境质量状况74条,环境监管及业务文件等12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设有信函、传真、当面口头申请、电子邮件、依申请公开表单填写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2017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部免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现象。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但与国家和省的要求、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为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督办检查机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推行日常网上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重点检查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二)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政策把握能力和具体实施技能。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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