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镇2018年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19-07-22
  • 信息来源:长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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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体制机制,规范公开程序  围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落实了三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和完善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照相关条例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全镇基本建立了上下协作,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1、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公开内容上,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例如我镇的班子成员介绍、各部门分工介绍、阶段重点工作安排、社会救济等项目。同时要求村务重要事件也要公开。2018年度共公开64条。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镇各部门都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示。做到能公开的都公开,不能公开的不予公开。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公开义务主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打算

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增加适应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审查保密、考核评估、督促检查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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