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民宗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1-05
  • 信息来源:广水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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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民宗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明确由分管领导把关,一切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之前,必须经过领导小组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条,在云上广水共发布8条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共计发布8条相关内容;在随州日报发布0条相关内容。内容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类信息、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完善优化政务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审核要求,明确信息发布需经编辑人员、分管领导审核,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实效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清单》要求,按要求完成。

(六)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日常信息发布自查整改,依托信息公开监测系统,对照信息公开测评考核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准确、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处理行政许可决定数0 ,行政处罚决定数0,行政强制决定数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有待加强、答复意见有待规范等问题。202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要求,从以下方面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一是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2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重点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有关要求,特别是受理、办理和反馈环节的注意事项,做到依法依规办理答复。3是加强互动交流。围绕群众关心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网上调查,充分征集网民意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科学决策水平。2022年我局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2022年,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做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3)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我局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2019年市委办公室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广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改革后,我局财务并入统战部,有关财务信息不予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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