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03
  • 信息来源:广水市公安局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广水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辉盛大道特1号广水市公安局5楼508室;邮编:432700;电话0722- 6248003)

(一)主动公开。2023年广水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力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促发展,坚持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开透明为重点,传播广水治安动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维护社会治安,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说明、依申请公开标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水市公安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处理信息公开意见箱信件1件,按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广水市公安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分至各局直单位和个人,确定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准确、规范。

(四)平台建设。市公安局依托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地方部门平台链接等子栏目发布信息,群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公安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可以公开的内容,认真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落实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及时处理答复。

(四)监督保障。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业务工作分管领导、信息员责任,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在广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工作动态信息予以公开各类信息49条,在广水专题公开各类信息33条,在部门信息平台公开各类信息55条,在查询服务公开信息8条;严把信息质量关,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重要信息不出错、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每周向市政府上报政务网维护运行工作情况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目前,广水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引起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广水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无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废止。全年通过广水政府网站公开通告4条,做出行政许可35674起,行政处罚119454起、行政强制133起,行政事业性收费3881014元(其中,出入境工本费110900元;身份证办证收费897780元,减免24077元;交通安全管理驾考规费、工本费2882334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6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454

行政强制

1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8.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广水市公安局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处理信息公开意见箱信件1件,按时答复率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广水市公安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任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提升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在确保涉密政府信息不泄露的基础上,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全年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2023年,广水市公安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5件(建议4件、提案11件),其中,主办9件、会办6件,实现了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我们主动公开了主办件9件,分别为人大建议第13、40号和政协提案第32、34、35、37、38、52、54号。

(三)2023年,投入442万元对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武胜关中队进行维修改造,其中自筹272万元、湖北省公安厅拨款170万元,于2023年10月5日完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