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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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迅速完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退还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为按时完成我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退还工作。现按上级要求,对广水市天成碎石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核。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0722-6296865

联系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三环路652号

附:广水市天成碎石厂备用金基本信息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56



广水市天成碎石厂备用金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市、区)

发证

单位

应退还企业名称

应退还金额

1

广水市

县级

广水市天成碎石厂

40.95

合计

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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