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0-8449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广水市广水办事处
发文字号
广街办发[2020]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7-22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关于印发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7-22
  • 信息来源:广水市广水办事处
  • 【字体: 大 中 小 】

各村、社区,办直相关部门:

《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水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广水街道办事处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原则

(一)压实工作监管责任。按照重点农贸市场全办统筹、非重点农贸市场属地负责的原则,推动全办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形成分工科学、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工作监管体系,切实落实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部门监管责任和村(社区)属地责任。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管理者)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市场物业管理、场内环境卫生、完善市场基础设施、规范摊位布局、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等工作,确保按时间要求、按规范标准整改到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办直相关部门要在办事处统一指挥下,按照“依法依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及范围

(一)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1.整治市场内摊位及公共通道环境卫生,重点对市场公厕、下水道、水池、垃圾桶(箱、池)等部位进行清扫保洁和消毒,疏通明沟暗渠;

2.清理农贸市场周围区域的杂物、垃圾,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3.督促门店落实“门前四包”;

4.整治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出摊经营、马路市场等违规行为;

5.整治设施不全、污水乱排、摊位布局不合理、清扫保洁不到位等问题;

6.严禁农贸市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实行活禽宰杀与销售分离;

7.督促食品经营者尤其是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者落实“三防”(防鼠、防蝇、防尘)措施;

(二)专项整治范围

重点农贸市场:义阳路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农贸市场、武胜路农贸市场。其他非重点农贸市场由属地村、社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办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全办推进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月亮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周应奎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李常俊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赖  涛  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成 员:曹  满  街道党政综合办主任

  刘明刚  街道办事处文明办主任

胡海堂  街道办事处农办主任

熊胜华  街道办事处卫计办主任

沈建勋  广水公安分局教导员

魏连军  交警中队队长

岳  强  城管二大队队长

夏增辉  第二环卫所所长

梅其永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詹俊强  中山社区书记

刘传友  解放社区书记

谭云胜  工新社区书记

丁  春  铁板桥社区书记

胡望明  九皇社区书记

何四亮  南站村书记

黄艳峰  驼子村书记

蔡  田  武元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元社区,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刘明刚、梅其永和岳强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市场监管组、周边环境治理组。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订、工作协调、会议组织、信息汇总、材料搜集、媒体宣传等工作。组长:  周应奎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成  员: 刘传友  解放社区书记

胡望明  九皇社区书记

谭云胜  工新社区书记

蔡  田  武元社区书记

丁  春  铁板桥社区书记

何四亮  南站村书记

黄艳峰  驼子村书记

(二)市场监管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及业务指导、市场监管等工作。

组长:赖  涛  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成员:向  东  林业站站长

         梅其永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易平洲  畜牧站站长

(三)周边环境治理组: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维护周边环境。组长:李常俊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成员:刘明刚  文明办主任

     沈建勋  广水公安分局副局长

     魏连军  交警中队队长

     岳  强  城管二大队队长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为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推进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和市场保供两不误。专项整治分为五个阶段,具体安排为: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拟订方案。4月21日前,全办完成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拟订方案,统筹安排在营农贸市场的整治,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4月22日至4月23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重点区域,宣传教育要到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要到位;以各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对需要疏导的摊点确定疏导区域,对流动摊点进行全面摸查,对个别“钉子户”情况要及时掌握,先期介入。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集中整治(4月24至30日)。根据专项整治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村、社区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对农贸市场开展集中整治.。

第四阶段:对照标准,检查验收(5月6至8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情况,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整改落实,巩固提高(5月9至5月15日)。对现场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巩固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多形式大力宣传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对市场提档升级改造后经营消费情况进行宣传,引导市民进场消费、经营户入场经营。

(三)加强检查督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严肃工作问责,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整治不力、未按期完成整治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四)抓好组织验收。建立专项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各地各相关单位每周报送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办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组织验收,并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广水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巩固和转化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实行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同时参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5日发布的《食用农用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运营管理指南(试行》(DB42/1540-2020)制定我市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形成农贸市场规范、有序、安全运营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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