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0-9138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广水市广水办事处
发文字号
广工发[2020]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10-19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广水街道党工委关于印发《广水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10-19
  • 信息来源:广水市广水办事处
  • 【字体: 大 中 小 】

各村党支部、各社区党委(党总支)、办直各党总支(党支部):

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将《广水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水市广水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广水街道党工委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span>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中发[2010]9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鄂发[2014]18号),结合我办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如下:

一、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承担全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全办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要求,谋划部署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实施全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办法。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进党工委工作日程和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正风反腐斗争的日常工作和学习制度。

3、加强对全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每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与驻点单位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1次。

4、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组织落实。

5、每年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6、每年底向广水市委、广水市纪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每年向党工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中层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选好用好干部

7、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8、每年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对下级主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组织考察,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9、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职、失察等实施责任追究。

10、配合市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范和加强村社区主职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组织调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

(三)加强改进作风建设

11、组织领导全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细则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加强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纪律审查、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2、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每年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四风”反弹。

13、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每年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全办各级党员干部养成优良作风。

14、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纠正“四风”工作,对作风建设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

15、督促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每年部署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防止和纠正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贪污侵占等问题。

16、健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等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8、将防治腐败的要求体现在全面深化改革之中,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规划、组织领导、协调督办、检查考核。每年明确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组织实施。

1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把党规党纪、从政道德等纳入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每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贪、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

20、制定实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划,及时将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21、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积极推进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

22、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行政执法、司法、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切断利益输送通道。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3、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为主”和“两覆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增强纪律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24、凝聚反腐整体合力,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25、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理、纪律审查、党纪政纪处分执行等情况,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

  26、支持和配合巡视工作。加强党工委巡察工作,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巡视巡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上级巡视巡察组反馈和移交 的问题认真整改和办理,按时报告整改情况。

二、街道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一)、协助街道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

1、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向街道党工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建立由纪检、组织、综治、财政、农办、卫计、城建等部门组成的办事处反腐败协调小组,定期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剖析腐败风险,收集案件线索,研究预防措施。

3、协助街道党工委对党员干部分层分类加强廉政教育。

4、协助街道党工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并加强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5、协助街道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6、协助街道党工委加强对所辖村社区和部门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7、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4次。

(二)、维护党的纪律

8、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街道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9、严明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10、严肃群众工作纪律。坚持开展干部工作作风巡查,严肃查处不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11、严格执行财经工作纪律。坚持开展基层单位财务巡查,完善财务巡查制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对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侵占截留国家专项资金,私分挪用公款,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整改、早查处。

12、严明生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坚决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出入休闲娱乐场所、参与赌博、工作日和执行公务时午餐饮酒等问题。

(三)、推进作风建设

13、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抓住重点时段、节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实行定期通报和背书签字制度,倒逼责任落实。

14、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并分清情节,予以追究。

15、认真开展“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着力整治“赶情风”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公款敢情、借机敛财歪风。

16、督促党政办、组织口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7、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街道党工委、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

18、严肃查处发生在村社区、处直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19、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规范纪律审查程序,提高纪律审查质量。

20、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1、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案发原因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五)、加强党内监督

22、协助街道党工委加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全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监督制度。

2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拟提拔重用干部廉政状况,配合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24、建立并落实街道党工委集体及党工委委员、部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和评议制度。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5、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带头纠正 “四风”问题,做到干净、忠诚、担当。

26、配齐配强各村社区、处直各单位纪检委员,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培训管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品德、查办案件能力和综合业务素养,打造过硬的纪检队伍。

27、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带头接受各界人士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28、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支持,营造监督氛围,树立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坚定纪检干部放心履职、主动监督、大胆办案的信心和决心。

      三、街道党工委书记的领导责任

方国全: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承担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是全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加强研究部署

1、主持召开党工委班子成员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每年至少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3、就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文件、通报等及时作出指示、批示,对全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重要经验、重大措施等及时批示、批办。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

5、每年至少赴驻点单位开展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向党工委提出建议。

(三)大力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6、发现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7、支持和督促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化问责追责。

8、研究部署巡查工作。对巡查工作发现的问题,督促执纪执法机关抓紧办理。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9、带头接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活动。

10、部署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主题教育活动。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11、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2、每年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被检查地方和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13、支持和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对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村社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4、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

1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定。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6、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的主体责任

宋月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政府工作,分管经济、财政、规划建设、土地、民政工作。对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对办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对办事处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根据省委、市委及街道党工委反腐倡廉总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和安排全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对办事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对处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每季度或半年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清廉政府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参与街道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清廉政府建设状况。

5、注重了解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处直各部门及各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

(三)大力支持纪工委工作

6、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为纪工委提供必要的办案用房、用车及经费保障,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7、加强对办事处监察室的领导,督促办事处有关单位部门落实监察室提出的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四)高度重视廉政学习教育

8、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办事处各单位、部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4次专题学习活动,带头学习。

9、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每年至少讲1-2堂廉政党课。

10、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1、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12、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3、对各级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排名靠后的地方和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4、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违规审批、报销财务票据,不擅自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在公务活动中不用公款赠送或私自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违规为自己或亲朋好友借用公款;不插手、干预办事处或下级单位工程招投标、公共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等经济活动;不违规审批土地、建房手续,不擅自修改村、社区建设规划;不违规配备、私用、私驾公车,不出入休闲娱乐场所。

15、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在本人管辖范围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利益输送活动。

16、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不违反组织原则,不发表自由言论,坚持依法办事、按纪办事、按章办事,做好表率。

17、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发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8、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9、每年向全办干部大会进行述责述廉。

(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20、认真参加党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办事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1、加强对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22、加强对各部门、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五、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

党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应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

共性责任清单是:

(一)主动研究部署

1、指导督促分管部门、驻点单位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

2、每年至少赴分管部门和驻点单位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

(二)支持查办案件

3、发现分管部门、驻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工委、纪工委报告。

4、大力支持纪工委严肃查办分管部门、驻点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责任追究。

(三)加强督促指导

5、加强对分管部门、驻点单位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6、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部门、驻点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7、指导督促村社区、处直各单位对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参加检查考核

8、每年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被检查地方和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9、对分管和驻点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综合评价排名靠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五)严格廉洁自律  

10、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2、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具体个性责任清单是:

刘小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党务(组织、人事、宣传、人武、统战)、双拥、群团、工会、老干部、机关工作。对办事处组织、人事、宣传、人武、统战、双拥、群团、工会、老干部、机关、文教卫、计划生育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应防范的主要廉政责任风险点为:1、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措施不力;2、违反干部选用原则推荐干部人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3、调研不深入,导致出现重大校园安全事故、重大医疗事故;4、违规审批计划生育手续,擅自减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 5、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6、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乱表态;7、违规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8、参与抹牌赌博,出入休闲娱乐场所;9、对群众来信来访或分管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10、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11、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组织原则,发表不当言论。

吴国权: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工业、社区、财贸、科技、科协、招商、统计、安全生产、政法、综治、信访、消防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应防范的主要廉政责任风险点为:1、违反干部选用原则推荐干部人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2、对办事处范围内的安全监督不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该发现的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没有及时妥善处置;3、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4、违反《统计法》,不按真实情况报送统计数据,导致出现虚报、瞒报、漏报问题;5、在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中不能坚持原则,直接或间接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收益流失;6、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乱表态;7、违规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8、违规报销财务票据,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9、插手或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取私利;10、参与抹牌赌博,出入休闲娱乐场所;11、对群众来信来访或分管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12对主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13、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组织原则,发表不当言论。

程世学: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作,分管农业农村、扶贫工作。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应防范的主要廉政责任风险点为:1、违反干部选用原则推荐干部人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2、违反上级惠农政策,擅自截留、挪用国家惠农资金,违规套取、使用农业项目资金;3、违规审批、发包农业建设项目,插手或干预农村“三资”处置;4、违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5、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6、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乱表态;7、违规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参与抹牌赌博,出入休闲娱乐场所;9、对主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10、对群众来信来访或主管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11、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组织原则,发表不当言论。

潘秀清: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主持街道纪工委工作,对广水街道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应防范的主要廉政责任风险点为:1、对办事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不到位,对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该发现的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没有及时组织查处;2、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乱表态;4、违反干部选用原则推荐干部人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违规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6、违规报销财务票据,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7、参与抹牌赌博,出入休闲娱乐场所;8、对群众来信来访或分管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9、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组织原则,发表不当言论。

叶金成:街道党工委委员。主管农业农村、扶贫、交通、旅游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应防范的主要廉政责任风险点为:1、在申报通村公路指标和安排公路养护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2、违反上级惠农政策,擅自截留、挪用国家惠农资金,违规套取、使用农业项目资金;3、违规审批、发包农业建设项目,插手或干预农村“三资”处置;4、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5、违规插手道路建设工程;6、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乱表态;7、违规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8、违规审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9、参与抹牌赌博,出入休闲娱乐场所;10、违反干部选用原则推荐干部人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11、对主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12、对群众来信来访或主管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13、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组织原则,发表不当言论。

周应奎:街道党工委委员。主持人武部工作,主管规划建设、土地、城管、市政、洁美家园、环保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应防范的主要廉政责任风险点为:1、违反征兵工作管理规定,征收关系兵;2、徇私舞弊,违规受理、申报、审批土地、建房规划手续;3、滥用职权,擅自修改城市建设规划,破坏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4、插手或干预土地、建设领域工程项目; 5、在规划建设、土地、城管、市政、洁美家园工作中违规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6、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7、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乱表态;8、参与抹牌赌博,出入休闲娱乐场所;9、违反干部选用原则推荐干部人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10、对主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11、对群众来信来访或主管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12、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组织原则,发表不当言论。

谭静宁: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主管组织、宣传、人事、老干部、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应防范的主要廉政责任风险点为: 1、违反干部选用原则推荐干部人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2、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参与抹牌赌博,出入休闲娱乐场所;4、违规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5、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乱表态;6、对群众来信来访或分管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7、对主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8、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组织原则,发表不当言论。

夏雨: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主管政法、综治信访、民政、统战、政协、工会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应防范的主要廉政责任风险点为:1、违反干部选用原则推荐干部人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2、对群众来信来访或分管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 3、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乱表态;5、参与抹牌赌博,出入休闲娱乐场所;6、违规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7、对主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8、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组织原则,发表不当言论。

刘彰:办事处副主任。主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管文明城市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应防范的主要廉政责任风险点为:1、违反干部选用原则推荐干部人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2、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 3、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本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分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乱表态;5、参与抹牌赌博,出入休闲娱乐场所;6、违规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7、对主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8、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组织原则,发表不当言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