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办直相关部门:
《广水街道办事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水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广水街道办事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电〔2020〕8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办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先”的理念,深刻吸取山西省临汾市“8·29房屋倒塌事故”教训。针对农村房屋安全问题,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原则,对全办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坚决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二)排查范围
对全办所有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时间要求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工作;到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全市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到2023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底前)
1.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具体措施,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全面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公示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凝聚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6月底前)
按建造主体的不同,将农村房屋分为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按使用功能的不同,判定农村房屋是否用作经营、是否属于人员聚集使用房屋。运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时间、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隐患整改,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采集数据、摸清底数(2020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办事处具体组织,以村为单位,以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为责任主体,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分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
2.重点排查、消除隐患(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1)将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经常聚集的房屋、用作经营的房屋等列为重点,进行集中排查。
(2)对上述重点房屋,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参与,进行排查和鉴定。
(3)办事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抽调人员参与排查,并及时组织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和《湖北省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指南(2020简明图文版)》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
3.全面排查、积极预防(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1)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
(2)对所辖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
(3)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实现信息共享、注重沟通协调、做好培训指导。
(三)整治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各村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但仍在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进行整治,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不销号不得停止整改。重点整治工作力争在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压实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农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3.长效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既要保障“住有所居”,也要保障“住得安全”。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进。街道办事处成立广水街道办事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办事处城建办,由城建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联席会议机制,实行“属地排查、办级抽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建立督促指导机制,督促各村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强力推进实施。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村要抽调精兵强将,加强专业培训,注重信息共享,最大限度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农房排查整治工作。动员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参与排查整治,有条件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扎实开展指导监督,全过程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让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办,狠抓落实。街道办事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本系统内排查整治情况开展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及时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启动问责机制。
(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村要广泛宣传,讲透政策,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排查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拥护排查整治工作。
附件:
广水街道办事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 刚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 周应奎 街道党工委委员
成 员:曹 满 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主任
阙建国 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办主任
周 新 广水财经所所长
明美洲 广水中心学校校长
刘 琳 街道办事处民政办主任
刘学全 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张明晖 广水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熊胜华 街道办事处卫计办主任
程 军 街道办事处水利站站长
胡海堂 街道办事处农办主任
李艳芳 街道办事处应急办主任
梅其永 广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沈建勋 广水公安分局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阙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调度、专题研究。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培训、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要根据职能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
(一)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运用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协调各部门共同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农办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
(三)中心中学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四)民宗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五)广水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六)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管理;
(七)司法所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保障工作;
(八)财经所负责指导各地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九)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
(十)水利站负责移民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
(十一)农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及“建新拆旧”相关工作;
(十二)文旅负责指导农村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十三)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十四)应急管理站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十五)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三、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制度和办公室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或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指导行业所属下级单位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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