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1-102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水市林业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4-29
编辑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广水市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退出处置工作典型材料
  • 发布时间:2021-04-29
  • 信息来源:广水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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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稳妥做好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有序退出工作,妥善处理现有存栏动物,依法依规支持、指导和养殖企业(户)调整和转变生产经营活动,广水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组建工作专班,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林业局组建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门负责野生动物退出处置中的各项工作。

二是摸清基本情况。工作专班按照相关要求深入现场,迅速摸清全市野生动物驯养情况,准确掌握全市需退出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为王锦蛇,涉及到广水市郝氏蛇类养殖场1个企业,数量约为3000条,重量约为7000斤。

三是及时沟通协调。工作专班多次深入广水市郝氏蛇类养殖场了解情况,积极向业主传达有关精神和要求,宣传政策,做到每月入户1次,每周电话联系1次,并参照省内外补偿标准进行了及时沟通协调,基本形成意向性意见,把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先后与养殖户签订了承诺书、封存通知书。同时,安排蔡河镇综治办、林业站和南界村等各级负责人紧密联系业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向,有效防止发生上访事件。

四是科学制定方案。及时将意向性意见报林业局党组研究讨论,讨论结果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确定最终的补偿标准和资金来源。工作专班按照市政府意见科学制定《广水市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时间、地点、方式、人员等各项内容。

五是落实补偿资金。林业局组织专班采取分袋称重、装运、放生的方式对王锦蛇进行了处置,最终实际称重重量为6636斤;同时,按照财政局的要求整理完善各类资料,办理了资金补偿手续,补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林业局先行垫付。林业局及时与养殖户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和承诺书,回收了驯养许可证,将47.78万元补偿资金拨付到位。

六是协调转型转产。广水市郝氏蛇类养殖场退出后入股养猪场转型养殖牲猪,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提供政策支持、项目扶持、金融信贷支持、信息服务、技术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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