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按照《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3〕4号)的要求,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探索创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创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机制为目标,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政采贷”)业务,在创新长效支持机制、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扩大规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取得新成绩。
二、工作任务
(一) 建立财政奖补支持机制。积极探索“政采贷”中小企业首贷奖励、贴息补助、业绩奖励机制。地方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政采贷”首贷户按实际贷款金额一年期LPR 减1.5个百分点以下部分,由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省级财政按照金融机构新发放“政采贷”额度2‰给予奖励,执行期限按省明确的期限执行。对有融资需求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供应商,在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时,可迭加使用“政采贷”与“创业贷”,叠加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与普惠金融政策,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责任单位: 广水市财政局、广水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广水市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 建立优质服务支持机制。一是建立快捷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中标(成交) 企业首次线上贷款申请,金融机构从受理申请之日起原则上应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放款,再次贷款申请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放款。二是降低融资成本机制。中小微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线上融资,金融机构实行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并给予20%利率优惠。金融机构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和附加其他任何条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水市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 建立部门联动支持机制。全区各单位必须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采取有效举措解决“政采贷”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强大的帮扶合力。建立广水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统筹开展和调度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单位成员为召集人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副召集人为人民银行广水市支行、广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广水市金融办分管领导,成员为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相关金融机构分管领导组成。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责任单位:广水市财政局、广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广水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广水市支行、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 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引导机制。财政部门积极做好“政采贷”业务相关政策宣传、引导、服务和协调工作,督促采购单位及时进行合同公示、合同备案、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经信部门要积极宣传“政采贷”业务相关政策,充分调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政采贷”的积极性。做好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调研工作,对信用资质良好、产业带动力强的中小微企业进行重点推介。广水市金融办组织协调银企对接工作,畅通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信息互通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推广活动。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签订代理协议、编制采购文件和下达中标 (成交) 通知书中告知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及融资方式、渠道,为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广水市财政局、广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广水市金融办、各预算单位、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五) 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风险控制机制。对不配合、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定期对“政采贷”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和核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让“政采贷”惠企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将采购单位信息公告、合同公示及合同备案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采购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上网公示,7个工作日内未在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备案,影响供应商获得“政采贷”融资的,财政部门将对其进行全区通报。二是各预算单位要主动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配合做好约定汇款账户的变更核准工作。财政部门将对不支持合同融资、不配合约定帐户变更的预算单位印发工作督促函。三是各相关银行须建立“政采贷”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政采贷”业务,提高融资时效。同时,市财政局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利用虚假采购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质押后未经贷款银行同意更改付款账号、不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账号付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预算单位、广水市财政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机制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广水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广水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广水市支行、广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广水市金融办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以上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机制创新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广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各项举措,确保本通知顺利实施。
(二)协调统筹推进。广水市财政局会同人民银行广水市支行、广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广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广水市金融办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机制创新作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抓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统筹推进改革试点,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机制创新工作顺利开展。
(三) 深化政银合作。广水市财政局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明确各方责任及业务流程。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开展,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简化审批程序,提供快捷、方便、专业的融资服务。
广水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水市支行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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