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4号)、《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政办发〔2019〕1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若干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通知》(随政办发〔2020〕7号)、《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随州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随建文〔2020〕3号)要求,规范政府购买施工图联合审查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规定,特制定《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与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2020年8月26日后我市范围内立项、备案或核准的工业建设项目,按规定必须进行审查的,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用不再向建设单位收费,统一由政府财政性资金支付。
特此通知。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水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6日
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政府
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44号)、《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政办发〔2019〕1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若干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通知》(随政办发〔2020〕7号)、《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随州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随建文〔2020〕3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以下简称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是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施工图审查服务交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承担。
第三条 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应遵循积极稳妥、有序实施、注重实效、公开择优、统一定费的原则,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条 实施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项目范围为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工业建设项目,以及经市政府同意进行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建设项目。
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财政主管部门共同推选施工图审查机构入围,建立广水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库。
第六条 审查机构名录库的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财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施工图审查工作需要,补充采购一定数量的审查机构进入名录库。
第七条 名录库公开招投标活动应秉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评投标人各方面条件。
第八条 公开招标活动结束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财政主管部门共同向社会公布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
第九条 原则上承接具体项目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应从我市名录库中选择确定。
第十条 建设单位选定审查机构方式。建设单位可从名录库所有符合项目条件的审查机构中随机选定1家。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向选定的审查机构出具审查任务确认函,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审查。
第十二条 审查机构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后,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查机构选定活动的,选定结果无效。
被选定的审查机构发现本机构不具备该项目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应提出选定结果无效。
第十四条 被选定的审查机构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提供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否定选定的结果。
第十五条 名录库中审查机构资格不能满足工程项目审查需求时,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可自行将审查任务委托给具备相应资格的审查机构,并承担审查费用。
第十六条 原则上财政承担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所有审查费用。
工业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重新审查的费用。
第十七条 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后,因建设单位原因,审查工作无法完成的,建设单位出具终止审查证明通知审查机构终止审查,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按计费标准的75%结算并一次性结清。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后,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单位落实审查意见,并及时报送复审,复审不再另行收费。
第十九条 审查机构所提交的审查结果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约定的,应负责完善,不再另加收审查费。
第二十条 施工图审查收费以建设单位一次性送审项目的建筑面积为基数、按规定标准优惠40%后分档累进计收。
第二十一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查内容的变化、人工成本变化等实际情况对计费标准适时调整。
第二十二条 审查机构凭施工图联合审查服务合同、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及审查费用优惠40﹪后的结算发票,每季度向市住建、市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拨付审查费用。
第二十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备案或核准的工业建设项目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资金的绩效自评和监督检查。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备案或核准的工业建设项目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资金的预算安排、预算执行监督以及绩效再评价。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施工图审查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本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
2、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日常考核评分表
3、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程序
4、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流程图
5、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送审资料清单
6、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算标准
附件1
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
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审查质量,促进行业自律,切实加强对各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46号令)和《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实施办法(试行)》(随建〔2019〕5号)精神,以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的公正公开原则。
二、考核机构
考核机构成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核机构成员应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按本办法进行考核,确保考核工作质量。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在广水市承接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审查机构的基本条件、审查时间、审查行为、审查质量、服务态度等。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时间
日常考核每半年一次,年终考核时间为当年12月底。
(二)考核方式
1.半年考核。半年考核采取扣分制,初始分100分,根据基本条件、审查时间、审查行为、审查质量、服务态度等按附件2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分。
2.年终考核。年终考核评分由两次考核分平均计算,最终得分即年终考核得分。
(三)考核计分
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计分均划分四个等级:优秀(90分(含)-100分)、良好(75分(含)-90分)、合格(60分(含)-75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优秀等级的审查机构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在评比表彰中,优先予以推荐;建立审查机构名录库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二)对合格等级的审查机构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三)对不合格等级的审查机构加大检查频次,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其他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并报省住建厅,启动资质动态核查;约谈法定代表人;取消参加各类评先(优)资格;在办理相关事项时予以重点审查;在县级主流媒体公开曝光;3年内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清出审查机构名录库。
七、实施负面清单制度
半年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季考核直接列为不合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承接业务1个月,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清出广水市场。
1.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
2.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的;
3.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的;
5.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
6.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
7.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附件2
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
日常考核评分表
审查机构名称: 第 季度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价标准 | 扣分 |
基 本 条 件 | 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分区清楚,自动办公设施齐全。 | 视办公场所情况,酌情扣分0-3分。 | |
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 视管理制度情况,酌情扣分0-3分。 | ||
审查人员符合规定要求。实际到岗到位的审查人员数量、专业配备、年龄、专职人员比例均能达到认定条件。 |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审查人员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每人扣1分;发现兼职的,每人扣1分。 | ||
组织审查人员学习法规、规范及参加相关培训,达到相关学时;定期组织分析、总结审查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并有记录。 | 施工图审查机构未组织审查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的,每人扣1分;缺少定期总结材料,酌情扣1-2分。 | ||
审 查 时 间 | 审查时限:1、大型工程为15个工作日。2、中型及以下工程为10个工作日。 | 因审查机构原因,每个项目审查时间超过规定时限每1个工作日扣0.5分,一个项目最多扣3分。 | |
审 查 行 为
审 查 行 为 | 按规定标准收费,无超标收费、乱收费现象。 | 每发现并查实1起违规、变向超标收费或乱收费现象的,扣3分。 | |
按规定受理业务,并开展审图。 | 私下违规受理图审业务、逃避政府监管的,每项扣5分。 | ||
按规定工作程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审查流程清晰,规定的审查文件齐全,审查完成按时出具合格书。 | 审查规定的不容缺材料不齐全即受理审查的,每项扣1分。 | ||
接收到送审材料后应及时受理,发现受审资料不齐的,3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处理并通知建设单位补送,补送资料齐全后,审查机构正式受理审查业务起算审查时限。 | 审查机构未在3日内及时受理,也未作出“不予受理”并通知建设单位补送资料的,每延迟1日扣0.5分,一个项目最多扣3分。 | ||
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重大设计变更材料。 | 瞒报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的行为,每次扣1分。 | ||
审 查 质 量 | 按规定内容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无错审、漏审等情况;对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进行复审,对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有关问题按规范标准整改答复。 | 审查内容有遗漏的或复审时未对提出问题复审的,每项每次扣1分。 | |
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不存在安全隐患。 | 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仍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每项扣2分。 | ||
审查意见表述清晰准确,问题描述清晰,审查人员明确,签字齐全。 | 审查意见表述不清,审查人员签字不全的,每项扣1分。 | ||
服 务 态 度 | 认真、耐心回复送审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咨询业务。 | 服务态度恶劣或不给予如实一次性告知的,每次扣1分。 | |
积极为主管部门提供专业技术辅助,配合各类专项检查、技术研讨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提高图审质量和效率。 | 对主管部门工作不配合、态度敷衍的,每次扣1分。 | ||
本季得分 | 本季得分=100-(扣减分项) | ||
考核人员签字: 时间:
附件3
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程序
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根据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积极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实现群众和企业办理施工图审查事项“最多跑一次”。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审查行为,特制定本程序规定。
一、建设单位申请
(一)建设单位在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申请(电子图审系统运行后,在系统中注册登录,在线递交申请)。
(二)建设单位按审查信息的各项送审要求,报送相关报审资料,建设单位对提供的送审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确定
(一)建设单位填报送审信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信息进行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建设单位将审查任务确认函及受理材料报送审查机构。
(二)审查机构确认报送资料后,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如遇特殊原因审查费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的,建设单位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
三、审查机构受理
(一)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将勘察成果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计算书等按施工图送审资料清单要求,送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电子图审系统运行后,网上报送图审资料)。
(二)审查机构接收送审材料,发现受审资料不齐全的,当日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补送资料齐全后,审查机构开始计算审查工作时限。
1.审查意见告知书按单项工程分专业出具。
2.审查合格书按单项工程出具。
3.对一次审查合格的项目,在时限要求内出具审查合格书。
4.对一次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在时限要求内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收到审查意见后,应及时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告知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回复。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及时对审查意见进行逐条回复,并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审查机构审查。
5.审查机构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及时出具审查合格书,复审不合格的,发回勘察、设计单位重新修改,直至修改合格,出具审查合格书。
6.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后,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审查后续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建设单位出具终止审查证明通知审查机构终止审查。
四、审查费用结算
(一)审查机构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凭审查合同、审查合格书及审查费用结算发票向住建、财政主管部门申请一次性拨付审查费。
(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在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后,终止项目审查的,审查费由建设单位按计费标准的75%结算。
五、审查时限
1.大型工程为15个工作日。
2.中型及以下工程为10个工作日。
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附件4
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
工作流程图

附件5
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
送审资料清单
1.审查任务确认函(含法人承诺书)
2.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地质勘察原始记录、实验记录
4.建筑节能计算书
5.结构计算书及设计软件名称
6.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计算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单体方案及面积核准表
8.勘察、设计企业进鄂承接业务登记申请复印件
9.按照技术法规、标准、规范审查需要送审的其他资料
附件6
广水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结算标准
一、计算规则:
(一)以建设单位一次性送审项目的“建筑面积”为计费基数。
(二)单个项目计算的审查收费金额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
(三)审查机构收费一律按标准优惠40%后执行。
(四)审查合格后重大设计变更
1.“修改重审”按“原审查费”下浮30%。
2.“修改审查”按“各专业占总体的比例”ד各专业的修改系数”ד原审查费”计算。
3.各专业所占审查费比例按如下规定:建筑30%、结构40%、电气10%、给排水10%、暖通10%。
二、收费标准:
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类别 | 计费基数 | 收费标准 | |
工业建设项目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A(万㎡) | 累进计费(元/㎡) |
A≤2 | 1.47 | ||
2<A≤5 | 1.26 | ||
5<A≤10 | 0.91 | ||
10<A≤20 | 0.84 | ||
A>20 | 0.7 | ||
备注:上述结算核准含防雷、消防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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