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广水市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承租的通知》(住保办【2023】4号)相关要求,经审核,下列443户申请对象符合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4日,期限7天。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及时联系。举报电话: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6899595。详情请登录广水市政府网站住房保障专栏。
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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