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4-14595
主题分类
物价
发布机构
广水市发改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3-28
编辑
审核
广水刘桂明
市发改局 市民政局关于对广水市镇级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暂行)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4-03-28
  • 信息来源:广水市发改局
  • 【字体:

广水市殡葬管理所:

你所报来的《关于制定镇级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我市镇级殡仪服务中心刚刚组建,考虑到运营后还需进一步投入完善以及殡葬服务公益性等因素,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镇级殡仪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见附表)

1)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冰棺)共2项收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项目。

2)殡葬重要延伸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整容化妆(含洁身、更衣)、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礼厅)共2项收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是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服务收费。

3)其他项目收费。除上述2类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利润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由群众自愿选择或购买服务,不得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服务收费。

二、完善公示体系。各镇级殡仪服务中心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三、此收费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暂行一年后,根据全市镇级殡仪服务中心运营情况进行成本核算,确定收费标准。

四、此批复自2024年3月20日起执行。


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水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9日



附表

广水市镇级殡仪服务中心收费标准

 项 

 序 

 

   单 

 标 

 

  基本

  服务

1

   遗体接运费

   元/

  330

含抬尸、消毒

2

    遗体存放

  /小时

   5

冷藏棺

  延伸

  服务

3

  遗体整容化妆

   元/具

  300

含洁身、更衣

4

   礼厅租用费

  元/小时

  15

1、该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各服务中心根据礼厅面积大小自行下浮。

2、提供哀悼、祭奠、追思逝者的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含礼厅及礼厅内固定布置物品,礼厅出租的花圈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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