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5-40126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广水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8-25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关于印发《广水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 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8-25
  • 信息来源:广水市司法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现将《广水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水市司法局 

2025年8月18日

广水市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切实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外,都应推进柔性执法。柔性执法贯穿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活动中,对发现不需要立案查处的轻微违法行为普遍适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也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具体操作细则,确定不同的监管内容和执法重点。

对利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适用柔性执法的意见。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对前款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在程序上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实施方式

柔性执法在实施方式上具有多样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重点采取慎罚、指导、建议、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多种方式单独或者综合运用,加强柔性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体如下:

1.包容慎罚。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裁量。对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部门职能、职责范围内,对辖区内市场主体提高管理水平、规避违法风险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

3.行政建议。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在监管、执法中为市场主体提建议、指方向,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品牌维权意识、诚信守法意识,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4.行政提示。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对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和日常监管、执法数据进行分析,对某一类型易发违法违规行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场主体宣传,解释法律法规规章,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5.行政告诫。市场主体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有关规定,但违法情节轻微、无危害后果、无主观故意并能及时纠正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职权予以警示,督促其改正。

6.行政约谈。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质量缺陷的,被投诉举报较多造成不良影响的市场主体(负责人),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约见谈话,督促其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行政约谈应采取个别约谈或集中约谈的方式进行。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应由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约谈。

7.行政回访。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决定后,按照行政执法监督的要求,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并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及建议。行政回访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后,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和涉案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

(2)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发现行政相对人不合格监管事项,需要行政相对人查找不合格原因,按限定的整改期限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和监管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等情况。

三、实施程序

1.柔性执法的申请。可以依职权主动实施,也可以依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实施。对依申请实施的涉企柔性执法,行政相对人要求撤回或者变更申请的,应当准许。实施涉企柔性执法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行政相对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需要接受柔性执法。

2.柔性执法的实施。实施柔性执法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制作柔性执法意见书等相关文书。柔性执法文书应当载明柔性执法的目的、内容、时间、柔性执法对象和实施人员等基本事项,并及时送达行政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发放材料等方式实施柔性执法:

(1)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咨询等日常业务过程中,当场解答行政相对人对有关事项的疑问,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办理行政有关事务;

(2)在现场检查中,当场发放行政宣传资料,推荐示范文本,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

(3)其他事项简单、影响较小、时效性要求较强的情形。

3.柔性执法的终止。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终止柔性执法方式方法:

(1)行政相对人明确表示拒绝柔性执法、撤回申请或者要求停止柔性执法的,应当终止柔性执法。

(2)实施柔性执法时的法律依据或者政策依据已经发生变化,继续实施柔性执法将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与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将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终止柔性执法。

(3)其他需要终止柔性执法的情形。

4.柔性执法的监督。要加强对柔性执法工作监督,认真规范工作实施程序。

(1)实施重大柔性执法,应当采取公布草案、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2)实施柔性执法涉及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应当经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应当记录在案。

5.柔性执法的记录。在开展柔性执法过程中,认真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柔性执法实施完成或者终止后,应当及时做好收集整理、立案归档工作,柔性执法立案归档材料主要包括目录、相关文书、音视频(含照片、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记录、有关证据等材料。

四、实施要求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权职能,制定本单位文明执法规范用语,要建立健全与柔性执法相适应的程序规范、工作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并通过业务培训或应用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柔性执法工作不走样、不变形、有实效。

2.编制实施“五项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系统上级部门制定的不予处罚、“首违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强制清单,结合本地实际加以细化,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五项清单”,以本单位正式文件印发实施,并进行公示。对符合适用条件的违法行为,要积极适用“五项清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对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予以合理细化量化,以本单位正式文件印发实施,并进行公示。

要建立“五项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运用执行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内容。

4.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柔性执法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季报、年报制度,及时收集汇总柔性执法数据,并列入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要认真研究分析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弱点,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扎实开展柔性执法工作,并积极总结提炼经验。

附件1:行政指导建议书

附件2:行政执法建议书

附件3:行政执法提示书

附件4:行政告诫书

附件5:行政约谈通知书

附件6:行政执法案件回访登记表

附件1:行政指导建议书

编号:

:

根据你(单位)所反映的情况,经研究,提出以下指导建议(主意、办法)。

。

上述意见,供你(单位)参考。敬请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动,欢迎进一步向我们咨询。本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送达人签名:             被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附件2:行政执法建议书

编号 :

: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

。鉴于上述事实,建议你(单位)

。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送达人签名:             被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附件3:行政执法提示书

编号:

: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信息数据分析,本机关发现你(单位)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容易发生。此类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

(法律法规名称、条款),                                   的规定。为避免发生同类违法违规现象而受到行政处罚,现提示你(单位)。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送达人签名:             被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附件4:行政告诫书

编号:

:

本机关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你(单位)

,系轻微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名称、条款)规定,现要求你(单位) 在前,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逾期不予纠正和整改,本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送达人签名:             被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附件5:行政约谈通知书

编号:

:

本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 发现你( 单位) 有下列行为。

为避免信息误差,防止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扩大,本机关认为有必要约请你(单位)进行交流沟通,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接本通知后,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当面交流沟通有关情况。如有不便,请于      年 月 日 时前与本机关联系。请前往会谈人员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联系人:联系电话: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送达人签名:             被送达人签名:

送达时间:

附件6:行政执法案件回访登记表

编号:

企业名称

(或自然人姓名)

负责人姓名

行政执法案件编号:

承办机构

承办人回访

回访人

回访内容(回访人填写)

行政执法决定执行情况,违法行为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如未改正违法行为,应采取如下措施改正)

征求意见内容(行政相对人填写)

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廉洁执行情况

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建议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回访对象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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