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广水市人民政府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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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发布日期 | 2016-08-25 |
主题词 | 信息来源 | 广水市人民政府 | |
编辑 | 广水市人民政府 | 审核 | 广水市 |
关于
《广水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
政策解读
一、中华山鸟类自然保护区1公里边界范围内能否进行畜禽养殖?
答:不能,必须进行周边范围内的自然环境保护。
二、飞沙河水库边界1公里范围内能否进行畜禽养殖?
答:不能,生活饮用水源必须受到保护,不能污染。
三、城市建成区,以及不在建成区内的机关、学校、科研(种植养殖试验场除外)、医院、疗养院、敬老院以及其他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这些区域的边界向外延伸500米的区域范围能否进行畜禽养殖?
答:不能,该区域全部划定为禁止养殖区。
四、主要交通干线(铁路、国省公路)用地,平原地区外侧外延1公里的范围内能否进行畜禽养殖?
答:不能,该区域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五、各类产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规划控制区域(市级以上政府划定,农业园除外)的边界外延1公里范围内能否进行畜禽养殖?
答:不能,该区域划定为限制养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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