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广水市人社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 2023-02-10
主题词 信息来源 广水市人社局
编辑 广水市人社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广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就业社保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相关解读
  • 发布时间:2023-02-10 15:08
  •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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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机制,持续做好我市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经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等重点地区倾斜支持力度,促进当地群众就业水平稳中提质。及时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就业帮扶,使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都可以得到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各项政策做到应享尽享。

(二)文件内容

1.推进劳务输出。“按规定对有组织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可在到县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不足部分统筹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对有组织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保的,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做到应享尽享。

2.深化劳务协作。输出地要形成本地区务工需求清单,做好有组织输出工作。输入地要形成本地区岗位供给清单,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到本地就业。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输出地可在外出较集中地区设立劳务工作站,加强跟踪服务和培训。

3.加强与企业用工对接。对企业参与就业帮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4.加强对三类人员的监测和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5.加大对扶贫车间的认定和政策落实力度,积极配合市乡村振兴局搞好扶贫车间的认定和政策落实。

6.巩固深化劳务协作机制,搭建用工平台做好劳务输出,引导本地企业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户就业,积极落实就业奖补政策。

7.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安排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户就近就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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