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气象局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内容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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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检查主体:

(一)本机关行政检查主体为法定,名称是广水市气象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执法依据

执法范围

备注

1

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年第三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法规】《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条例》(2022年第三次修订)第十四条。

【规章】《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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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行政检查

【规章】《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2022年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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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行政检查

【法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2022年第三次修正)第十八条。

【规章】《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7号令)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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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单位的行政检查

【法规】《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第623号令,2016年修订)第二十二条。

【规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9号令,2020年修订)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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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气象信息发布、传播的行政检查

【法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2022年第三次修正)第五条。

【法规】《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条例》(2022年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二条。

【规章】《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第四条。

【规章】《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6号令)第四条。

【规章】《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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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行政检查

【法规】《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五条。
【法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2022年第三次修正)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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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行政检查

【法规】《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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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对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规章】《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7号令,2020年修订)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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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行政检查

【法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2022年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一条。
【规章】《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6号令)第二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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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的行政检查

【法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2022年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一条。
【规章】《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6号令)第二十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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